一、指导、主办、承办单位:
指导单位:浙江省体育局、《小康》杂志社
主办单位: 浙江省企业家协会、浙江省体育产业联合会、浙江省武术协会。
承办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武术协会、上虞日报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舜道文武学校、浙江五岳龙威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竞赛日期:2017年1月7-8日
三: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城北实验中学体育馆内举办(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保驾山路478号)
四、参赛单位:省内各企业单位及个人均可参赛。
五、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管理者或员工;
(二)A组参赛运动员必须为企业高管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行审核,以报名单上盖章后,作为确认依据。如因年龄不实,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
(四)2016年度在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注册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五)集体项目须6人(含)以上。
(六)个人全能:凡个人单练项目达3项者(须含拳术、器械单练),则可计算个人全能成绩(不包括对练和集体项目)。
(七)总团体:凡代表队中个人全能参赛人数达10人(含)以上,则可计算总团体成绩。
(八)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好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能参赛;也可委托大赛组委会办理。
(九)参赛人员均须签署《责任声明书》(附件2)。《责任声明书》每人1份,由参赛选手签名,并在报名时上交,凡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赛。
六、比赛项目与组别:
(一)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A组:企业家组
B组:18岁至39岁(197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C组:40岁至59岁(195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
D组:60岁(含60岁)以上(1957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二)比赛项目:武术各类《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技术及各拳种、各类器械的竞技(规定和自选)、传统单练、对练、集体项目(详见附件1:报名项目分类编号表)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10名以上,每增加10名可增报教练1名,以此类推),运动员人数不限、男女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单练项目报名不限,对练、集体项目限报1项。
(三) 10人以下的队,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10人以上的队,每增加10人则可增报集体项目1项。每位选手只能报1项集体项目。集体项目人数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
(四)个人全能、总团体计分办法。
1.个人全能计分办法:
男、女各年龄组个人全能以3个单练项目(须有拳术、器械单练)成绩之和计算,得分最高者为该年龄组冠军,次为亚军,余类推。
2.总团体成绩计分办法:
以每个代表队中10位最高个人全能成绩之和计算。得分最高者,为总团体冠军,次者为总团体亚军,以此类推。
3.得分相等的处理:依次按获高名次数量加以区分,获最高得分加以区分,如仍无法区分则以抽签决定。
(五)大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六)参赛选手必须穿具有民族特色、运动特色、项目特色、时代特色的服装参加比赛。
(七)服装、比赛器材由参赛选手自备。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12年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规则》和本规程的有关补充规定。
(二)项目时间:
1.太极拳单练套路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太极器械单练套路不得超过3分钟。凡原套路内容较多、较长,可将套路进行删减,删减原则如下:
(1)凡42式、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24式简化太极拳和32式、42式太极拳剑竞赛套路必须从起势开始,练至限定时间前1分钟时听裁判长哨音,即可准备收势。未练完的部分可删除。
(2)传统太极拳在不影响本套路技术风格、特点的原则下,可自行作调整与组合。
(3)因套路动作删减和调整后,允许运动员可在任何方向、任何位置收势,不扣分。
(4)《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单练须练整套,不受时间限制。
2.木兰新拳系列套路完成时间参照太极拳执行。
3.其它拳种的传统、自选单练项目、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太极拳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4. 健身气功类项目(包括个人单项、集体项目)不得超过6分钟。
5.集体项目完成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U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由裁判长一次总扣0.1分);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完成时间与广播操音乐时间同步(使用规定的武术健身操音乐,自备音乐)。所有配乐项目,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
6.完成套路时间超出规定,按《传统武术竞赛规则》规定扣分;所有项目均无时间下限的要求。
九、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按各单项、对练各组别、各年龄段分别设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二)集体项目按分项设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不分年龄、性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三)个人全能。分年龄组,分男、女录取前6名。第1至3名颁发奖章、奖金和获奖证书;第4至6名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四)总团体大奖:
1、总团体大奖:总团体不分性别、不分年龄组别,录取前6名。第1至3名颁发奖金、奖杯、个人奖章和获奖证书;第至6名颁发奖金、奖杯和获奖证书。
2、总团体奖金:冠军获人民币3000元,亚军获人民币2000元,季军获人民币1000元、第4至6名各获500元。
3、个人全能奖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第4至6名各获200元。
(五)凡组织达10人以上的企业代表队授予“振兴传统文化,发扬武术精神, 特别贡献企业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六)对宣传、组织参赛有特殊贡献的组织或个人授予“发展武术运动贡献奖”颁发奖杯和证书。凡组织达50、30、20人以上参赛选手的组织或个人,分别可获1000元、500元、300元奖金。
十、相关费用
(一)报名费:所有代表队报名人员(含领队、教练、随队人员)均须缴纳报名费,每位人民币200元。凭注册有效的中国武术协会个人会员可享受优惠,每位人民币100元(凭会员证复印件)。凡报名运动员人数满10人的代表队,可免领队和教练各1人的报名费。
(二)参赛项目费:
1、单练、对练项目:每位每项人民币100元。
2、集体项目:每位每项人民币50元。
(三)委托保险费:每位人民币20元。
十一、报名、报到
(一)报名时间:
1.本次比赛报名一律在(http://www.5u5s.com)上“浙江省第一届企业武术大赛暨名拳名人大奖赛”中进行网络注册报名,不接受纸质或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名,报名截止日为2016年12月25日24点。
2.在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5日24点前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任意修正本队报名信息。
3.各代表队必须在报名截止日后2天内将报名表、《责任声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和汇款单据复印件快递发至组委会(已填报中国武协会员证号者,可免身份证复印件)。
(二)快递邮寄报名时须备齐下列材料,缺一不可:
1.报名表1~4(见附件3)。共有4份不同内容的报名表均须认真打印填写。第1份为代表队人员信息报名表,第2~3份为比赛项目报名表,第4份为代表队报名费用统计表。报名表必须用统一格式电脑打印,并加盖印章或签名,4份表缺一不可。
2.身份证明复印件直接附订在《责任声明书》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任选之一。在报名表上填写有效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证号码的会员,可免交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3.《责任声明书》(见附件2)。
4.报名费、参赛项目费和委托保险费的汇款单据复印件。
5.“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自己办理保险者报名时必须交,委托大赛保险者免交)。
(三)报名各项费用汇款单复印件须与报名表同时寄达,缺一不可,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四)更改报名内容的处理:
报名截止后,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改动内容,务必在2016年12月28日以前递交书面申请。每更改其中某一项内容(包括项目号、套路名称、姓名、性别、年龄组别等)手续费为人民币100元(以传真形式,或用本队报名单中领队、教练手机短信递交“更改申请”和“手续费汇款凭单复印件”的时间为准,联系人:丁煌琼,联系电话:13486508085,传真0575-82505937)。2016年12月28日24时后不再受理更改申请。大赛报到后,如遇特殊情况须要更改者,须经“紧急通道”申请处理,联系电话13486508085,每处理其中某一项内容(指项目号、套路名称、姓名、性别、年龄组别等其中之一内容)手续费为人民币200元。
(五)退赛的处理:2016年12月28日24时以前,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凭书面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组委会可将参赛项目费全款退还(报名费、委托意外伤害保险费除外)。但此日期后因故不能参赛者,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六)赛前5天左右官方网站、浙江省武术协会手机微信订阅号(zjws8888)微网站上同时公布竞赛日程及竞赛项目比赛顺序,请各参赛代表队加以关注。
网址:http://www.zjws.net http://www.5u5s.com
(七)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等人员于2017年1月6日前报到,具体见裁判通知单。
(八)报名材料发往地址和联系方法:
单位: 上虞日报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恒利东四区26幢
邮编: 312300
电子邮箱: 48508589@qq.com
传真: 0575-82505937
联系人: 丁煌琼 电话:13486508085
微信号: sunshine0086
(九)报名费、参赛项目费、委托保险费汇款方式:
户 名:上虞日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虞支行
账 号: 1211022019200026757
(汇款后请发短信至手机 13486508085 核实,联系人:丁煌琼)
(十)各参赛队于2017年1月7日12:30至18:00前到上虞天玥开元名都大酒店(绍兴市上虞区峰山南路518号一楼大堂报到处报到。领取参赛证件、秩序册、纪念品;报到时须携带交款凭据、或领队教练身份证。联系人:刘凤森 13587390220
(十一)各代表队食宿不作统一安排,由运动队自行联系解决。也可选择由大会协助安排住宿,凡要求由大会安排住宿的代表队须提前10天(2016年12月28日24点前)与连红群联系(联系电话:18888743095;联系人: 连红群 ;邮箱:421343259@qq.com),并预缴住宿费。凡已委托订房的代表队,如因故提出退房者,均须承担50%的房费损失。
1.大赛服务协议五星级大酒店上虞天钥开元名都大酒店(五星级)、上虞雷迪森万锦大酒店(五星级)标准间每日每间400元内。
2.大赛服务协议四星级大酒店上虞金科大酒店(四星级)、上虞富丽华大酒店(四星级)标准间每日每间300元内
3.大赛服务协议商务酒店上虞禹贡大酒店标准间每日每间200元内。
4.入住大赛协议酒店组委会安排巴士接送比赛场地。
住宿费预交费用汇入账号:
户 名: 浙江五岳龙威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虞新建路支行
账 号: 1211022609000020708
(预订住宿汇款后,请电话与连红群联系核实汇款信息,电话:18888743095)。
比赛中用餐,由组委会服务组联系快餐公司提供大赛期间的快餐供应,凡需要订购快餐的代表队,可在报到时直接购买餐券。
十二、赛事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赛事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等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赛事管理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详情地址:http://www.zjw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