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单位:淘文化
服务地点:舟山市临城新区新城体育路69号
服务时间:舟山市体育中心临城体育馆避险点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消防维修工程
发布时间:2016-11-14
联系电话:0580-6202032
服务费用:0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舟山市体育中心(市全民健身中心)
招标代理: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舟山市体育中心临城体育馆避险点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消防维修工程
工程地址:舟山市临城新区新城体育路69号
工程概况:对体育馆内消防炮电气设备及部分消防设施进行更换。
工程控制价:32.7028万元; 下浮区间:1 %-8 %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消防炮电气设备及部分消防设施的更换。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舟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
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企业、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5、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竣工工验收时间以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包括工作手册中工程项目核销记录)。
二、其他要求
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一式两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携带原件备查)。
2、有意向者请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00分, 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报名,逾期不候,节假日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单晓红 联系电话:0580-6202032
竞价方案名称 竞价服务团体 发布时间 方案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