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微博微信

关注官方微博

关注微信公众号
淘文化 | 公共文体产品和服务社会化运作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文化资讯 > 内容详情
疫情期间公共文体场(馆)防控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19 19:15:44    浏览量:867

(一)工作人员要求

1.对新返岗人员(包括志愿者)建立“一人一表”的健康登记。最近14天内有旅居重点疫区(湖北省、广东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南昌市、新余市、上饶市)、安徽省(合肥市、蚌埠市、阜阳市)、温州市、台州市)、接触过确诊或疑似肺炎病例、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上班。

2.进单位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上午、下午各一次),凡是发现身体异常的,按照防疫规定处置。

3.现场服务人员必须戴口罩上岗,其他工作人员进入公共区域或集聚性工作必须戴好口罩。非现场服务人员尽量减少进入公共区域。

4.严格把控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外来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出示身份证及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接触疑似传染病人和来舟时间(要求14天以上)等情况,否则不得入馆。

(二)环境防疫要求

1.增加卫生间巡查频次,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

2.加强消毒防疫,要求对电梯轿厢内及电梯按钮每2小时擦拭消毒一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开放区域的门把手、楼梯扶手、休息座椅、服务台面每半天擦拭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每天喷洒消毒一次。

3.要及时开窗通风。在开馆前和开馆期间都要设定开窗通风时段,每次通风要求半小时以上,有新风系统的也应同步开启。

(三)观众(顾客)进场(馆)须知

疫情期间活动须知: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请配合遵守以下要求。

1.最近14天内有旅居重点疫区((湖北省、广东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南昌市、新余市、上饶市)、安徽省(合肥市、蚌埠市、阜阳市)、温州市、台州市)、接触过确诊或疑似肺炎病例、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请自觉离开。

2.请自觉接受场馆管理人员的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人员应立即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3.体温正常人员须戴好口罩方可进场(馆)参观,观众(顾客)之间请保持一定距离。

4.为了减少观众(顾客)密度,要求观众(顾客)听取管理人员提供的信息,合理选择活动路径。

5活动结束后,请观众(顾客)尽快离开,不要无故滞留在馆内。

(四)开放管理要求

1.在公共文体场(馆)开放之前须制定“活动须知”,通过不同途径告知活动要求,并在公共场(馆)门口张贴“活动须知”。

2.有条件的场馆,尽量分开进口与出口,避免人群不必要接触。

3.根据观众(顾客)流量,引导分批次分区域参观或活动,严格控制人员密度。

4.进口要安排专门人员提醒观众认真阅看“活动须知”,并全面落实“活动须知”相关要求。

5.安排值班领导,处理相关纠纷与突发事件,汇总疫情防控信息。

(五)疫情突发事件处理

1.设立相对封闭的疫情隔离空间(晴好天气允许设立在室外,用一米线警戒),非病人陪侍人员不得入内。该空间使用前后都要组织专门消毒。

2.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病人,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陪同送到疫情隔离空间。值班领导要立即关闭新风系统、空调,及时报告县区、功能区防疫办处理,并在疫情隔离空间外围安排人员警戒,防止冲突。

3.观众出现蛮横行为的应尽力劝导,不听规劝的,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可视情决定是否报告公安。


附件